新华社北京8月16日电(记者 赵晓辉、谭谟晓)李克强总理在8月1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表示“深港通相关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国务院已批准《深港通实施方案》。”。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要“适时启动深港通”,各方对此普遍期待并寄予厚望。2014年底沪港通试点启动以来,总体运行平稳有序,经受住了市场检验,各方面反应正面,实现了预期目标。 “在沪港通试点成功基础上推出深港通,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在法制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方向上又迈出了坚实一步,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总理说。 李克强指出,启动深港通有利于投资者更好共享内地与香港经济发展成果,深化内地与香港金融合作,巩固和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也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深港区位优势,推动内地与香港更紧密合作。 李克强最后强调,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包括资本市场在内的金融业对外开放,是中国整体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升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与香港证监会主席唐家成16日在京签署联合公告,原则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建立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这标志着深港通实施准备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双方签署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公告》,深港通开通后,内地与香港之间的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将包括沪股通、沪港通下的港股通、深股通、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四个部分。
深股通的股票范围是市值6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深证成份指数和深证中小创新指数的成份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深股通开通初期,通过深股通买卖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的投资者仅限于香港相关规则所界定的机构专业投资者,待解决相关监管事项后,其他投资者可以通过深股通买卖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深港通下的港股通的股票范围是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的成份股、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份股、市值50亿元港币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的成份股,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
根据公告,深港通不再设总额度限制,沪港通总额度即日起取消。深港通每日额度与沪港通现行标准一致,即深股通每日额度130亿元人民币,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每日额度105亿元人民币。双方可根据运营情况对投资额度进行调整。
对于联合公告未提及的其他有关事项,深港通均参照2014年4月10日沪港通联合公告相关规定。深港通正式实施尚需4个月左右准备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