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泓富昶(北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重大事项变更
告知书
尊敬的投资人:
依照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的要求,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具备该从业资格,但其另有发展。为符合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行业的规范管理要求,也为了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于2018年2月26日召开股东大会,依据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决议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将之变更为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许小国。
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获得北京市工商局备案通知书,并于2018年3月2日获得北京市工商局发放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71682379G)。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属于重大事项变更,管理人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向投资者如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变更情况或获得投资者认可,因本公司已备案管理基金产品,故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向投资者作相关变更披露。
现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向各位投资者如实披露上述变更情况,如有任何疑问,可与本公司联系。
广泓富昶(北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5日 |